
一个大集团停摆的小项目
是普通人掏空6个钱包的后半生
2023年,我和妻子掏空积蓄,加上双方父母的养老钱,终于凑够首付,买下某知名开发商期房。销售中心沙盘光鲜亮丽,置业顾问信誓旦旦:“明年交房,精装入户,学区无忧。”
然而,2024年初,工地突然停工。起初,开发商安抚:“资金周转,很快复工”,创始人发言“马上回国,一起面对”,直到法院一纸公告传来——“开发商破产,项目烂尾”。我才知道,这么多话里,只有我最不想听到的那句话才是真的。
我们的“家”,成了钢筋水泥的废墟,而房贷,一分不能少。
“我还记得当初选房时的兴奋,一家人憧憬着未来在新房里的生活。孩子在房间里嬉笑玩耍,老人在阳台上晒太阳,那是多么美好的画面。”
同样是烂尾楼受害者的张女士回忆起几年前买房的情景,眼中仍难掩失落。她和丈夫离开小县城,在大城市辛苦打拼多年,为了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、好的成长环境,倾尽所有积蓄,还背负了沉重的房贷,买下了一套期房。然而,就在交房日期临近时,他们等来的却是楼盘停工的消息。
图源:智慧海都
“那一刻,感觉天都塌了。我们的心血都付之东流,房子没了,钱也没了,还欠着银行一屁股债。”
像张女士这样的受害者并不在少数。据相关数据显示,在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中,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量的烂尾楼。仅2023年上半年,一、二线城市的烂尾率约为5%,三、四线城市约为4%,全国烂尾楼面积大约达2.31亿平方米,按照每套100平方米计算,约有231万套烂尾楼。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,是数百万家庭的痛苦与无奈。
烂尾楼困局:我们为何无处可逃?
烂尾楼的出现,往往与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、经营不善等问题紧密相关。近年来,受到政策调控、市场萎缩与融资困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,房地产行业迎来深度调整期。截至2025年3月,全国已有超1600家房企申请破产,其中不乏一些曾经的行业巨头。
以恒大集团为例,曾是全球最大房企,2020年销售额超7000亿元,却因激进扩张,债务规模超2.4万亿元。2024年1月被香港法院颁令清盘,其全国800余个烂尾项目至今仍在艰难推进保交楼。佳源国际控股,2021年销售额突破千亿,却因债务违约与流动性危机,2024年10月被港交所终止上市。
明明是开发商破产,为什么业主成了“最卑微的债权人”?
根据《企业破产法》,破产清偿顺序中,“购房者的债权优先级低于工程款、抵押债权”,甚至不如员工工资。 许多业主发现,即使打赢官司,开发商账上早已没钱,房子被抵押多次,银行、施工方、高利贷都在争抢残值。
图源网络
房贷不会停,但房子永远不会来。
有业主苦笑:“我们像在给空气还贷,但银行说,合同就是合同。”
尽管多地推行“保交楼”政策,但资金缺口大、债务复杂,许多项目仍陷入僵局。例如,某市45个烂尾楼中,仅30%在政府协调下复工。
“专班进驻”、“一楼一策”听起来充满希望,但对业主来说,等待是最煎熬的惩罚。
自救之路:绝望中的微弱曙光
抱团维权,成为烂尾楼受害者的必经之路,一个人的声音太小,一群人的怒吼能被听见。
不少烂尾楼小区,受害业主积极自救,成立业主委员会,聘请专业律师,集体诉讼或谈判。南京某烂尾楼业主通过集体诉讼,最终争取到部分退款。 关键是保存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开发商承诺书等证据,避免被“踢皮球”。
图源新浪新闻
业主群里,凌晨三点还有人发消息:“刚路过工地,塔吊动了!” 其实是看错了,但没人责怪。大家自发排班去工地拍照,把钢筋生锈的程度、杂草的高度都记录下来;有人整理了全国烂尾楼维权成功的案例,做成PDF群发给每个人……
这群原本互不相识的人,因为一栋烂尾楼,成了彼此最坚实,却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,唯一的后盾。
图源凤凰网
开发商破产后,业主可申报债权,并参与债权人会议。若发现资产被违规转移,可申请法院撤销。有些项目为应付政府检查,象征性动工几天后继续烂尾,若监管账户仍有资金,可尝试退房(如南京某项目33户成功退房)。但多数情况下,退房后开发商无钱可退,业主反而失去优先受偿权,沦为普通债权人。
有些极度无奈之下,一边维权,一边住进没有水、没有电,除了承重墙什么也没有的烂尾楼住户,花了几十万首付,生活在取水、上厕所、洗漱,都要下楼的烂尾楼里,水泥墙壁,空空的窗,床板铺在石砾上,官司一打好几年,这一住也是好几年。
图源中国青年报
第一次去法院立案的李阿姨,穿了身最正式的衣服,在门口徘徊了半小时才敢进去。“咱老百姓哪见过这阵仗?” 她后来在业主群里说,“但律师说,不打官司,开发商根本不会正眼看咱们。”凑不齐律师费,三十多户人家你五千我一万地凑,选了三个代表跟着律师跑流程。
大爷把开发商的宣传海报铺在法院门口,上面 “首付 8 万住三房” 的广告语还鲜艳着,对比着旁边杂草丛生的工地,格外刺眼。
结尾:在裂缝中等待花开
烂尾楼的故事里,没有赢家。开发商跑路、银行收贷、政府善后、业主绝望。
但我们也看到,一些城市开始试点“现房销售”,一些业主通过法律夺回部分权益,一些烂尾楼在政府接管后重生。
连云港市赣榆区,购房者因楼盘烂尾,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。法院经过审理,首次系统阐释了 “双向担保” 的关系,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互为条件,因开发商违约,购房者既未取得房屋也未实际使用贷款,不应承担还款义务。这一判决打破了长期以来房地产行业中 “购房者房财两失还要背贷款” 的 “潜规则”,为众多烂尾楼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。
或许,真正的“保交楼”,不是救楼市,而是救人心。
(本文案例均来自公开报道,为保护隐私,业主经历已做模糊处理)